2012年7月6日,宝鸡市人民政府下发《关于表彰“十一五”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》(宝政函[2012]87号),通报表彰“十一五”期间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,我局被授予节能突出贡献部门奖,能源科科长刘梅被授予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奖。
“十一五”期间,我局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总目标,坚持把加强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作为重中之重,不断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,为市级党政领导提供及时、有效的数据资料和预警分析,充分发挥了能源统计在我市“十一五”节能工作中的监测预警作用。我市“十一五”单位GDP能耗下降20.4%,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,荣获全省节能降耗一等奖。
“十二五”我市节能形势依然严峻,为确保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,我局将再接再厉,扎实工作,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,努力推进全市节能工作有效开展,为全面完成“十二五”节能目标任务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